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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5-10-13 22:02 浏览:363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口腔医生1名、助产士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5.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9:0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平昌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3楼人事科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1354732237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或代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资格证书及能证明相关经历的资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式

采用考核招聘形式。考核内容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薪酬待遇依据医院有关制度执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纪律与监督:

院纪检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2817。

 

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平昌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来源: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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